商标因代理人抢注被驳回,复审应否定代理关系、证明商标归属、削弱在先权利,并构建完整证据链。 要点:商标法第十五条适用需同时满足真实代理关系、商标相同近似、未经授权三项要件。;代理关系认定重法律性而非商业性,一般询价、样品、意向沟通通常不足以成立。;复审证据链应覆盖关系性质、商标来源、使用事实三层面,缺一不可。;抗辩可从否定代理关系、证明商标归属申请人、削弱被代理人在先权利三方向展开。;复审论据宜采用事实—法律—结论三段论,指出审查员认定中的逻辑跳跃或适用法律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