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专利费减要求全体申请人合格,整体按70%减缴;任一不合格则全体失格,由确定请求人统一备案。 要点:共有专利费减采用“全体合格、整体减缴”的资格逻辑,不按申请份额分摊。;共同申请中任一申请人不符合条件,全体均不能享受费减,须按全额缴费。;两个以上个人或单位共同申请统一减缴70%,不适用单一申请人的85%比例。;可减缴费用主要包括申请费、实审费、复审费及授权后六年内年费,部分附加费用除外。;备案须确定一位请求人办理,其他共同申请人分别备案或提供证明,按年度有效且变更需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