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名款、品牌授权与IP合作中的商标使用,只要真实、公开、指向特定商品或服务并能识别来源,即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有效使用;但须以合同、打样、销售分成及归档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方能应对撤三与续展审查。 要点:联名授权IP合作中真实公开且识别来源的商标使用有效。;联名款须在量产公开销售商品上呈现自身主商标。;授权合同仅证明许可关系,不能单独证明真实使用。;IP合作应明确商标呈现并保留销售分成等闭环证据。;续展前按主体、使用、销售、合作、时间五类归档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