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专利申请前须按发明完成地完成保密审查或取得向外申请许可,否则本国专利可能不授权或被无效。 要点:保密审查与向外申请许可是国际专利申请的前置合规环节,核心连接点通常是发明完成地而非申请人注册地。;中国要求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向外申请前完成保密审查;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受理局提交PCT视为请求,向外国受理局提交PCT仍须事先请求。;美国对在美国完成的发明实行FFL,先向USPTO提交申请通常6个月后自动许可,向外国受理局提交PCT仍需FFL或满足6个月规则。;违规主要导致本国专利不授予、撤销或无效,并可能引发行政或刑事责任,不能仅以外国专利是否有效判断合规。;PCT与巴黎公约路径均应建立国别合规矩阵,识别发明完成地、受理局、许可机关、等待期并留存证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