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明显区别”审查意见,关键在核对比设计、划分设计特征,并立足整体视觉效果争辩或审慎修改。 要点:对比设计需在申请日前公开且属于相同或相近种类产品,否则可源头争辩。;设计特征应划分为轮廓、结构、图案、色彩,并排除功能性特征。;整体视觉效果以一般消费者视角判断,视觉要部和差异显著性决定结论。;争辩空间有限时可谨慎修改图片,但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范围。;答复期限通常4个月,可延期2个月;被驳回后3个月内可请求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