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重复授权核心是证明两申请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同,或修改权利要求形成差异。 要点:专利法第9条第1款禁止同样的发明创造重复授权,判断标准是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是否相同。;同日申请发明与实用新型时,优先修改权利要求形成差异,无法区分再放弃实用新型。;分案申请与母案申请日相同,需通过权利要求技术特征差异划清保护边界。;答复重复授权应逐项对比权利要求,论证差异特征的实质技术贡献,而非公知常识替换。;答复期限通常为通知书发文日起4个月,逾期视为撤回,放弃声明不可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