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定性缺陷,再按澄清—限缩—删除评估,以原说明书和附图整体记载为A33边界组织争辩。 要点:建立权利要求、说明书文字与附图的三栏对照表,先判断不一致影响清楚性、支持还是A33修改边界。;A33判断应以原申请文件整体记载和直接、毫无疑义确定为标准,不能仅凭附图任意改写文字。;处理次序宜为优先澄清、其次限缩、最后删除,删除争议内容须评估支持基础、保护范围与充分公开风险。;争辩采用先确认事实、再解释技术、最后落到法律标准的三步式,并配套原始文件、对照表、附图标注等证据。;答复期限以审查意见通知书为准,发明一通通常4个月、后续通常2个月,逾期可能视为撤回,延期须届满前请求并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