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出口使用商标可对抗撤三,但须证明境内公开、真实、连续的商标使用并形成完整证据链。 要点:撤三审查核心是商标在境内是否真实、公开、连续使用,而非仅看是否出口。;出口报关单证明力有限,需与外销合同、发票、提单及带商标包装对应。;境内展会、广告、外贸平台展示等可补强出口使用的公开性和识别来源效果。;仅有出口使用存在消费认知在境外的风险,应保留境内交易环节的商标使用痕迹。;续展前应按类别自查近三年使用证据,避免时间断档和防御性注册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