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标转让分三类:中日等登记生效,美欧等合同生效加备案对抗,德国等合同生效;须按目标法域交割。 要点:国际商标转让无统一生效规则,商标权地域性决定必须适用目标法域法律。;登记生效制下,中国、日本、韩国、俄罗斯等须核准或注册后才转移权利,签约付款不等于权利转移。;备案对抗制下,美国、欧盟、英国等合同生效即可能转移权利,但未备案或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合同生效制下,德国等让与合意即生效,登记主要产生公示、程序和对抗增强功能。;交易设计应先做法律地图,将付款节点挂钩核准、备案或登记,并配合过渡许可、价款托管和通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