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显著特征驳回看标志能否区分来源;复审关键在证明经使用获得第二含义。 要点:缺乏显著特征主要包括通用名称、直接描述性标志和普通广告宣传用语等情形。;审查以相关公众整体感知和市场普遍认知为标准,关注标志与指定商品或服务的关联程度。;复审突破口是论证商标经长期、广泛、大量使用已获得“第二含义”。;获得显著性证据需覆盖使用时间、地域、规模、宣传投入及消费者认知程度。;复审理由书应逻辑清晰、数据详实,并援引审查指南和类似成功案例增强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