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经济商标应形成“硬件+服务+技术”闭环:第12类保护飞行器硬件,第39类覆盖航空运输与配送等运营,第42类保护飞控、SaaS与数据系统;同时避免单独注册“无人机”等通用名称,以显著品牌组合降低驳回风险。 要点:第12类锁定飞行器硬件,是低空硬件品牌的身份锚。;第39类保护运营服务,覆盖物流配送、客运观光与租赁。;第42类保护软件系统,覆盖飞控、SaaS与数据服务。;无人机等通用名称单独注册缺乏显著性,易被驳回。;应对驳回可组合命名、留存使用证据并评估驳回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