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审查答复期4个月,后续2个月;可延期一次2个月;逾期可恢复权利但时限严格。 要点:首次审查意见答复期限为4个月,后续为2个月,自推定收到日(发文日加15日)起算。;延期请求须在原期限届满前提出,仅可延长一次两个月,延期费每月300元。;逾期视为撤回后,可依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请求恢复权利,恢复费1000元,期限严格。;建议建立期限台账、多重提醒、责任分工、应急预案和定期审计的流程监控体系。;期限管理应与答复策略协同,复杂案件合理延期,简单缺陷尽早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