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公约进日韩须12个月内申请,提交优先权文件及日/韩译文,并自申请日起3年内请求审查。 要点:巴黎公约途径须在首次申请日起12个月内进入日本和韩国,优先权文件可在申请日起3个月内补交。;日本要求提交日文译文且审查较严,韩国可用韩文译文并允许申请日起1个月内补交。;日本和韩国均须自实际申请日起3年内提出审查请求,逾期将导致申请视为撤回且恢复困难。;巴黎公约途径前期成本约为PCT途径的60%—70%,授权周期通常更短,但翻译和期限管理更紧。;优先权文件形式瑕疵、申请人名称不一致及译文错误是常见失权或驳回风险,应提前核对并预留补正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