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可以部分转让,但受“一并转让”原则限制:同一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须一并转让;多类别非类似类别可先分割再转让;共有商标须全体共有人同意,否则可能不予核准。 要点:部分转让受一并转让原则约束,类似商标须一并转让。;多类别商标可先分割为独立注册,再转让目标类别。;分割不能规避一并转让,类似类别仍可能被要求一并转让。;共有商标转让须全体共有人同意并共同申请。;商标权自核准公告起转移,买家应以公告为交割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