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修改超范围,须在原始申请中充分公开实施例与特征组合,并梯度布局权利要求,预留修改依据。 要点:修改超范围的根源常在于原始撰写,说明书是审查阶段唯一的修改原料库。;说明书应建立实施例阶梯和特征组合网络,数值范围宜主动记载多个端点与优选值。;权利要求宜采用金字塔结构,从属权利要求逐层限定,并与说明书形成支持链条。;术语应保持一致,自定义术语需明确定义,慎用模糊用语和无效兜底条款。;修改必须能从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直接、毫无疑义地确定,否则不被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