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效果应建立数据—效果—问题链条,并映射结构关系,以支撑创造性答复与权利要求支持。 要点:技术效果是确认技术问题、判断创造性及权利要求支持的法律基础,而非附属有益效果。;实验数据需形成“数据—效果—问题”闭环,通过对照与量化表达增强说服力。;产品发明应揭示结构特征到技术效果的因果链,参数范围需与效果对应。;创造性答复中技术效果用于界定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并证明预料不到的效果。;说明书技术效果范围应与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匹配,避免支持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