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权利要求应区分治疗方法与制药用途,优先写成“化合物A在制备治疗疾病X药物中的用途”;瑞士型需注意“用于”的清楚性,新颖性看物质—用途组合是否公开,说明书数据须支撑用途范围。 要点:治疗方法权利要求通常被排除,应转为制药用途表述。;制药用途核心是“制备药物”,避免被理解为治疗方法。;瑞士型权利要求以“用于”限定药物与适应症对应关系。;新颖性判断看现有技术是否公开该物质用于该用途。;说明书数据应支撑用途范围,布局宜采用双轨并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