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实用新型应围绕产品形状、构造及连接关系,权利要求以结构特征为核心,避免方法或材料特征;与发明专利相比,实用新型审查更宽松、创造性标准更低,更适合快速授权与防御性布局。 要点:实用新型仅保护产品形状、构造或结合,不保护方法材料。;撰写应清晰命名部件,描述连接、位置与形状关系。;独立权利要求只写必要结构特征,从属权利要求逐层限定。;权利要求避免方法或材料特征,防止不属于保护客体。;实用新型审查快但稳定性弱,可与发明同日申请组合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