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2400元/件,适用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符合条件可减缴至360元。 要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为每件2400元,缴纳后无论结论如何均不予退还。;评价报告仅适用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不适用。;请求主体包括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及符合条件的受让人。;符合费减条件可减缴85%至360元,共同请求可减缴70%。;国家知识产权局一般自收到请求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