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应清楚简要,反映技术领域、主题与类型,不超25字,避免商业性、商标、型号,并与权利要求一致。 要点:发明名称一般不超过25字,化学等特殊领域可放宽至40字。;名称应包含技术领域、保护主题和方案类型,并与独立权利要求主题一致。;避免商业宣传、夸大词语以及商标、型号、人名、地名。;名称不规范会在初步审查阶段引发补正,修改不得引入新技术内容。;申请文件定稿前应核对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中的名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