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由申请人签章并随申请提交;费减备案须申请日前完成,二者主体名称必须一致。 要点:代理委托书签章主体是申请人而非发明人,个人申请本人签字,企业申请加盖企业公章。;代理委托书原则上应与专利申请文件同时提交,逾期补交可能被视为未委托代理机构。;费减备案实行备案制,必须在申请日前完成并处于有效状态,事后不能追溯享受费减。;费减资格证明因主体不同而异:个人需收入或经济困难证明,企业需纳税申报表,事业单位需法人证明。;委托书、费减备案和请求书中的申请人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否则易导致文件退回或费减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