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国均先申请;泰国不适用马德里,菲律宾较快但第5-6年需提交使用声明,其余四国约12-18个月。 要点:五国均以先申请原则确权,企业应一国一策统筹布局与预算。;印尼、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可走马德里指定,泰国通常需单独国家申请。;委托书要求差异明显:印尼、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需公证,越南需公证及领事认证,应预留1-3周。;菲律宾审查约6-12个月且公告期仅30天,其余四国约12-18个月、公告期通常2个月。;不使用撤销期限不同:印尼、泰国、马来西亚为3年,越南为5年,菲律宾第5-6年需提交使用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