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姓名、地名等特殊商标须获授权或合法证明,备齐额外材料并规避禁用条款,否则易驳回。 要点:肖像商标需提供肖像权人书面授权书,建议公证,否则易因未经授权被驳回。;姓名商标须处理重名与在先权利冲突,他人姓名需授权,历史人物需相关机构或后裔证明。;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原则上禁止注册,县级以下地名可尝试集体/证明商标并证明显著性。;宗教、民族、政治等特殊文字标志须取得主管部门批准,且不得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特殊商标注册可按定类型、核权利、备材料、提交申请、应对审查五步推进,材料不齐或授权无效会补正或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