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成功后仍需持续办理续展、变更、转让、许可备案,并留存使用证据,否则可能丧失商标权。 要点:商标有效期10年,期满前12个月可续展,宽展期6个月并加收延迟费,逾期将被注销。;注册人名义、地址等变更须及时申请,且名下商标应一并变更,否则可能因文书无法送达导致权利丧失。;商标转让须经商标局核准公告,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应一并转让,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专用权。;许可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应报商标局备案,未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可被申请撤销,应按年度留存体现商标、时间、商品的完整使用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