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按系统接收时间,纸质按邮戳或收件日;优先权可提前至首次申请日。 要点: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之日为准,电子提交以系统成功接收时间为准。;纸质提交以寄出邮戳日为准,邮戳不清或缺失则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申请日。;申请日与缴费日独立,但逾期未缴费申请视为撤回,已确定的申请日随之失效。;在外国首次申请后6个月内可主张优先权,将中国申请日提前至首次申请日,并需3个月内提交证明文件。;同日申请由商标局通知协商,协商不成抽签决定;申请日前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可主张在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