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部分驳回后,可在收到《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随驳回复审提交分割申请,将已通过部分与被驳回部分拆分为独立申请;分割官费为0元,代理费约300—800元/件,可使通过部分提前6—10个月公告拿证。 要点:分割申请将一标多类拆为通过部分与驳回部分独立申请。;须在收到部分驳回通知书15日内决策,建议与复审同日提交。;分割官费为0元,代理费通常300—800元/件,复审另计。;核心类别已通过且有拿证需求时,分割可提前6—10个月拿证。;驳回部分关联弱或复审胜算低时,可仅分割或放弃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