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收货地并非当然的商标侵权诉讼管辖连接点。法院通常审查其是否构成侵权结果发生地:若收货地同时为原告住所地,或侵权商品实际流入该地市场,并辅以公证购买、物流记录等证据链,可能获支持;否则管辖权异议可能成立。 要点:网络收货地不当然构成商标侵权管辖连接点。;收货地须与侵权结果发生地存在实质联系。;公证购买、物流、实物封存形成完整证据链。;收货地为原告住所地或商品实际流入更易获支持。;管辖异议会拖延审理,原告宜优先被告或自身住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