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申请商标须全体申请人指定代表人、共同签署文件,并以共有协议约定费用、使用、转让及退出规则。 要点:共同申请商标由两个以上主体共同享有专用权,须指定代表人并由全体签署申请文件。;商标注册官费按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数计算,不因申请人数量增加而翻倍。;共有商标的许可、转让、质押等对外处分通常需全体共有人同意。;共有协议应明确费用分摊、使用规则、决策机制、退出与拆分安排。;最大风险是关系破裂后的拆分僵局,需以可执行共有协议事先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