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展时证明有效使用,应构建“合同—备案—监督—使用”四位一体证据链:以许可合同为起点,备案作补强,质量监督记录证明真实履行,并归集被许可人销售、生产、宣传等使用证据,形成连续闭环。 要点:许可合同须明确商标、期限、质量监督与证据配合义务。;备案非生效要件,但可作时间锚点与公示补强证据。;质量监督记录能证明许可关系真实、持续履行。;被许可人证据按销售、生产、宣传、管理分类归集。;续展前12个月启动自查,确保三年证据连续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