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驳回后15日内可提交分割申请,让已通过部分先公告;无官费,代理费另计,分割看核心项目与复审价值。 要点:分割申请仅适用于部分驳回,须在收到《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分割将初步审定部分转为新申请并保留原申请日,先行公告;被驳回部分留在原申请继续复审或放弃。;分割通常无官费,但可能产生代理费、驳回复审官费及两件商标后续管理成本。;若通过部分为核心或急需用证、驳回部分有复审价值,可考虑分割;若核心项目被驳回则需慎重。;共有商标需全体申请人同意,委托代理需提交委托书,并建议同步准备驳回复审以免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