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复审口头审理属例外程序,宜在案情复杂、证据繁多、事实争议大或引证商标不稳时,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要点:口头审理并非常规程序,仅在复杂、证据多、争议大等情形下主动申请。;申请应在驳回复审申请书中明确提出,或决定前书面提出并简要说明理由。;材料应体系化:复审申请书、分类证据目录、可视化图表、法律依据汇编和质证预案。;庭审前主动归纳争议焦点,用“问题—答案”结构引导合议组。;陈述采用结论先行、分层论证、精准引证和商业共情,提升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