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买卖应价税分离,按“无形资产*商标权转让”等品名开票;转让方申报增值税、所得税及印花税,受让方凭合规发票按取得成本确认无形资产,并按规定摊销。合同须明确价税、发票类型、开票时间与税费承担。 要点:商标转让按销售无形资产开票,品名应与合同一致。;转让方需申报增值税、所得税及印花税等税费。;受让方凭合规发票按取得成本确认无形资产。;商标摊销一般不低于10年,处置当月不再摊销。;合同应明确价税、发票类型、开票时间与税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