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完成的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前,必须事先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保密审查,否则中国申请不授权或无效。 要点:保密审查是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前的法定前置程序,不因不经过实质审查而免除。;判断是否触发义务的核心是技术方案实质性内容是否在中国完成,而非申请人国籍。;直接向外国申请或向外国受理局提交PCT,须事先请求保密审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PCT视为同时提出请求。;请求后四个月内未收到通知且未被要求保密,可向外国申请;收到需保密通知则不得向外申请。;未履行保密审查会导致中国申请不授权或无效,并可能引发国家安全、行政或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