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明显创造性”审查是初审纠错门槛,通常按三步法校准判断;答复应围绕区别特征、实际技术问题及协同效果,修改严守原始记载边界,并兼顾授权稳定性。 要点:明显创造性审查是初审纠错门槛,非全面终局评价。;判断沿用三步法,但需校准现有技术、区别特征与启示。;答复宜按五段式,围绕区别特征与技术效果展开。;修改不得超出原始记载,不能新增技术特征或改变实质。;答复质量影响授权稳定性,应构建层次化权利要求。